广为人知的“王者荣耀”不仅仅是一款游戏,还可能是酒类品牌?贵州一酒业公司申请将“王者荣耀”四字作为商标注册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核准了该商标注册。而腾讯公司不服,认为酒业公司侵犯了其在先权利,故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至法院,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3月17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
“王者荣耀”手游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基于“MOBA类游戏”电竞对战特点开发并运营的游戏。腾讯公司表示,该游戏自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具有较高知名度。腾讯公司对游戏享有著作权,且在年10月申请注册了“王者荣耀”商标,指定使用在“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上,商标于年11月28日注册公告。
而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问渠成裕公司)在年11月,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王者荣耀”文字商标,指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后称涉案商标)。腾讯公司对此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涉案商标并未侵犯腾讯公司在先权利,故裁定予以维持。
腾讯公司不服该裁定,认为涉案商标与其享有的商标权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使公众误认,故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作裁定。3月17日上午,法院通过线上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本案,问渠成裕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腾讯公司表示,游戏“王者荣耀”在饮料、餐饮等与果酒类商品关系密切的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饮料等。游戏的受众群体与饮料、酒精饮料、餐饮等相关领域的受众高度重合,如果问渠成裕公司的商标申请被核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腾讯公司的许可或者与腾讯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
且腾讯公司指出,除涉案商标外,问渠成裕公司还申请注册了“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商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又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则称,涉案商标的指定使用范围与腾讯公司的商标权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二者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诉争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诉争商标文字没有夸大宣传或带有欺骗性,也不属于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涉案商标应予以维持。
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苏雅通讯员范晓玉
北京知产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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