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手游“王者荣耀”被贵州一酒业公司注册成为商标,腾讯公司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要求对该商标的注册问题重新作出裁定。3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起行政纠纷案进行线上开庭审理。
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号“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诉争商标侵犯了腾讯公司在先著作权,与腾讯公司的第号“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使公众误认等理由,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并提交了《王者荣耀》著作权登记证书、游戏软件排名、获奖情况、媒体报道等证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但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诉争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诉争商标文字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亦未构成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综上,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腾讯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腾讯公司主张,《王者荣耀》游戏是原告开发并运营的游戏,自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