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18期)》,其中,苏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市子墨果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果髓”青梅酒(ML/瓶,生产日期:年8月22日),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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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处罚决定书,对盐城市子墨果酒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元;处以罚款元。
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显示,该企业曾因生产销售实际酒精度与标签标示酒精度不符的桂花酒,被罚款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盐城市子墨果酒有限公司曾因果酒、果汁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项目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年08月1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据了解,盐城市子墨果酒有限公司于年成立,经营范围:果酒、饮料制造,食品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主要经营果髓牌系列果酒,酵素饮品。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