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旗下手游“王者荣耀”被贵州一酒业公司注册成商标,腾讯公司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院。6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出炉,法院认定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被损害,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同时判令国知局重新作出裁定。
游戏还是酒品牌?
据了解,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两年前。
先是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州酒业公司)申请将“王者荣耀”四字作为商标注册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后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该商标注册得以核准。
随后,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对贵州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当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贵州酒业公司申请的第号“王者荣耀”商标(诉争商标)与腾讯公司注册申请的第号“王者荣耀”商标(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为由,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后来,腾讯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贵州酒业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腾讯公司主张:
《王者荣耀》游戏是其自年10月起开始运营的游戏,一经推出即具有较高知名度。贵州酒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原告对游戏《王者荣耀》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国知局解释:两个“王者荣耀”属于不同领域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此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虽然两个“王者荣耀”构成近似商标,但是贵州酒业公司商标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腾讯商标核定使用的“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表示,“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贵州酒业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也不构成《商标法》带有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对贵州酒业的注册商标应予以维持。
法院判决:酒业“王者荣耀”具有主观恶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日为年11月19日,与《王者荣耀》上线相距不到一个月。百度搜索引擎数据显示,这款游戏在上线之初的搜索点击量和